绿色轻工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绿色轻质材料与加工湖北工业大学协同创新中心
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时间: 2020 年6月5日至 2020 年6月28日。
二、资助范围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135学科建设要求,绿色轻工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下称“重点实验室”)和绿色轻质材料与加工湖北工业大学协同创新中心(下称“协同创新中心”)联合设立开放基金,重点围绕“绿色轻质材料”这一主题展开申报。通过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既服务于湖北经济建设,又能推动绿色轻质材料的发展。对于符合开放基金重点资助的范围,将给予优先支持,重点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结合我校建设绿色高水平工业大学的需要,协同创新中心开放基金重点资助的研究范围如下:
1、橡塑材料改性与加工
2、轻质功能复合材料
3、车用轻质金属材料加工
4、天然纤维材料改性与加工
开放基金资助的对象:
国内外有志于推动轻质(轻工)材料发展的学者,鼓励校外、省外申请和与本校合作申请。开放基金未结题的此次不得申报。
三、 项目申请程序
1、申请项目应在开放基金公布的项目指南范围。项目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研究课题内容重复。每位申请者限报一项,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
2、项目申请者按要求填写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申请书一份,对于部分或全部自带经费的项目,需附资助单位同意资助金额证明。
3、申请书加盖申请者所在单位公章后,将盖章页面添加至申请文档,最终申请书以PDF形式发给张荣老师(zhangrong@hbut.edu.cn). (手机:13628607090)。
四、项目管理
1、凡由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资助的项目每半年须提交研究计划执行报告,按项目性质和进展情况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阶段小结。
2、各项目承担人每年须向同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汇报工作,以便总结经验,组织学术交流,进行同行评议。
3、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委员经常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发现完不成计划或原计划方案有问题,委员会有权调整、终止或取消其基金资助。
4、项目结束或终止时,必须向协同创新中心提交以下资料归档
(1)研究工作总结或终止报告;
(2)研究论文及研究报告;
(3)原始技术档案、记录数据、资料、手稿等并附清单和电子数据
(4)校外项目负责人需在项目结题前来校报告交流项目成果。
5、含有仪器、装置、系统等硬件开发或软件开发的项目,应向协同创新中心提交样机或软件,并提交样机图纸或软件源代码。
6、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重点项目为3年。
7、所有项目需签订科研合同并按合同管理。
五、结题条件
重点课题:以湖北工业大学绿色轻工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绿色轻质材料与加工湖北工业大学协同创新中心为第二单位在国内外专业杂志上公开发表与基金资助内容一致的SCI收录论文2~3篇。
一般课题:以湖北工业大学绿色轻工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绿色轻质材料与加工湖北工业大学协同创新中心为第二单位在国内外专业杂志上公开发表与基金资助内容一致的SCI收录论文1~2篇。
以上所发表论文必须注明: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资助项目(项 目号…………)。
重点实验室与协同创新中心中英文名如下:
中文名:湖北工业大学绿色轻工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英 文 名 : Hubei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Green Materials for Light Industry, 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中文名:绿色轻质材料与加工湖北工业大学协同创新中心
英文名: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of Green Light weight Materials and Processing, 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六、结题程序
1、符合结题条件的向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申请结题并填写结题报告单,同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和所发表论文等材料各2份。
2、资助课题研究成果由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学术委员会根据课题总结报告进行审查,并对完成质量和学术水平进行评价。其结论将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并在网上公布。
3、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将对优良成绩课题的申请者再次申请开放课题时予以优先考虑或加大项目经费资助力度。
4、若需组织鉴定的项目,可向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提出申请,由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组织和安排鉴定会相关事宜,所需费用由申请者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地点:湖北工业大学轻工楼A225
电话:13628607090
邮箱:zhangrong@hbut.edu.cn
绿色轻工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绿色轻质材料与加工湖北工业大学协同创新中心
2020 年 6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