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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绿色轻工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24-04-23 14:58:51

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按照《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学校现全面启动2024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专家提名

1.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由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联合提名。获得3名以上院士、专家、委员联合提名的人员为有效候选人。

2.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均可提名所熟悉专业领域的项目1项,鼓励联合提名。

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省科学技术奖限1项,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专家联合提名时,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

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可由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以及经省科技厅认可的具有提名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机构(附件1)进行提名。

由于我校不是提名单位,教育厅对我校提名数量有一定限制。学院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学院的优秀项目(人选)。

(三)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的人员须在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2024年度全职在省内工作。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4.2022年度、2023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参加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复评后撤项的项目不得提名2024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四)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专家提名提名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提出申请。联合提名时,由责任专家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湖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附件2),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所有提名专家姓名”。

单位提名首先由完成人所在学院提名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技成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规范的遴选机制,择优推荐,填写《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单位提名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4月22日11点前发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到科发院。科发院建立严格的审查程序,统一执行审查标准,424向省教育厅科技处提出申请。

2.提名公示

学校所有上报项目由科发院统一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4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4)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项目其他参与完成的单位公示应与我校公示时间基本同步,公示无异议需出具公示函,公示函须交予学校备档;完成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完成单位与工作单位都进行公示。公示材料于2024年5月6日11点前发送电子版到610067159@qq.com邮箱。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专家按照《2024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4)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请项目完成人提前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自然人账号),选择省科学技术奖,凭省教育厅分发的申报密钥进入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报送的材料: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由提名专家直接寄送省奖励办。

(二)单位提名

各学院需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报送的材料包括:

1.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本学院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3)。

2.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

(三)其他情况。

1.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所有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2.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青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如参与过涉密项目的研究,需候选人所在单位或有权审批项目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提名材料脱密审查证明,并加盖公章。该脱密审查证明随提名材料一并提交。

3.提名单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5),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4.请提名单位、专家认真审核提名材料,形式审查合格并公示后,所有提名材料不得更改。

四、时间要求

1.2024年4月22日11点前,各单位将《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交科发院,逾期不予受理;

2.2024年4月23日,科发院组织校内第一轮初审答辩,通过答辩的项目提交教育厅科技处,获得省教育厅分发的申报密钥;

2.2024年5月6日11点前,各单位发送公示材料电子版到科发院;

3.2024年5月20日-5月24日,科发院组织校内第二轮评审答辩;

4.2024年5月29日前,项目完成人完成在线提交提名书主附件;

5.2024年6月3日,项目完成人提交提名书纸质版至科发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一梅、熊在琼

联系电话:59750137、59750151

通讯邮箱:610067159@qq.com

通讯地址:行政楼A212、A211

科技厅网络系统咨询:843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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